2019年湖北成考专升本民法考前辅导:侵权的民事责任
【导读】成人高考的考生主要是一些离开校园的在职人士,大家由于离开校园多年很多知识已经忘记了,也没有很多空余的时间进行复习,所以考试相对来说还是有点难度的,报考专升本法学类的考生需要考民法这个科目,为了帮助打击更好的复习,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了一下2019年
湖北成考专升本民法考前辅导:侵权的民事责任,一起来复习一下吧。
1、侵权民事责任 为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的简称,是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。
2、在侵权民事责任与违约责任竞合的情况下,受害人可以择一行使,但不能同时主张。
3、我国《民法通则》所规定的侵权民事责任的形式有:停止侵害 排除妨碍 消除危险 返还原物 恢复原状 消除影响、恢复名誉 赔礼道歉 赔偿损失
4、侵权损害赔偿的原则:全面赔偿原则 考虑到当事人经济状况原则 衡平原则
5、对侵害财产的损害赔偿,其一般原则使全部赔偿原则,即财产损害赔偿的数额以所造成的客观损失为限,损失多少赔偿多少。
6、人身伤害的赔偿一般原则为赔偿由此造成的财产损失。
7、对于侵权行为所造成的非财产损害可以要求赔偿,这种赔偿金称为“抚慰金”。
8、侵权民事责任免责的种类:a、依法执行职务 b、正当防卫 c、紧急避险 d、受害人的同意 e、不可抗力 f其他法定免责事由
9、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,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。